一、職業概況:
社會工作師是指遵循助人自助的價值理念,利用各案、社區、行政等專業方法,以幫助機構和他人發揮自身潛能,協調社會關系、促進社會公正為職業的社會服務人員。
目前,我國的社會工作師大多活躍在民政、婦聯、慈善機構、社會團體機構、社區服務機構、街道辦事處等各個領域,并開始逐步向衛生、教育、社會保障、心理輔導等廣大領域擴展。他們發揮的維系社會良好秩序的作用如今日益得到社會的認可。
在發達國家和地區,社工體系已經非常完善和專業,社工們是維系社會健康運轉的重要力量。隨著我國經濟和社會的高速發展,專家預計在未來數年內,公民將慢慢形成社工意識,而政府也將隨之出臺配套政策。社會工作,這個新興的職業將會有很好的發展前景。
二、職業資格:
該職業資格共分三級:助理社會工作師、社會工作師、高級社會工作師。
三、申報條件:
(一)、助理社會工作師(初級):
1、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,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;
2、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,從事社會工作滿 2 年;
3、其他專業大專學歷,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
4、取得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(包括已經取得社會工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、學位的人員);
5、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,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。
(二)、社會工作師(中級):
1、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,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,從事社會工作滿 6 年;
2、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,從事社會工作滿 4 年;
3、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,其從事社會工作滿6;
4、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,從事社會工作滿 3年;
5、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,從事社會工作滿5;
6、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,從事社會工作滿 1 年;
7、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,從事社會工作滿 3 年;
8、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;
9、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,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。
四、 考試科目:
(一)初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:《社會工作綜合能力(初級)》、《社會工作實務(初級)》2個科目。考生須一次通過兩科,方可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。
(二)中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:《社會工作綜合能力(中級)》、《社會工作實務(中級)》和《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》3個科目。考生可在連續兩個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后,獲得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。